河南太康县公安局科长李亚飞遭恶报死亡 连累家人遭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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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科长李亚飞,女,现年三十九岁,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夜约十一时,家中突然起火,李亚飞及十四岁的女儿窒息死亡。

李亚飞原任太康县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,自一九九九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,积极卖力,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李亚飞参与罚款、判刑、劳教,由此被提升为国保大队教导员。

二零零零年春,李亚飞伙同其他两名警员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送至开封、郑州劳教迫害,一路上辱骂法轮功学员太痴迷。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期满释放,接回后又被投入太康县看守所超期关押十三个月,当封金林接到六一零主任赵庆明的通知释放时,李从中阻拦并意在继续超期关押,其是执法犯法,并说;你“把他放出来,你看不给你翻腾出来点事”。

二零零八年,李亚飞被提升为太康县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科长期间,继续作恶刁难、背地举报法轮功学员。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夜晚,家中起火,李亚飞遭恶报,窒息而死,还连累十四岁的女儿,被火烧死,体无完肤,印证了天理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不是不报,时候未到。时候一到,一定要报。”

在此揭示出这个触目惊心的事实,法轮功学员深深地为她遗憾,她在无知中执行上级的指令,泯灭了自己的良知,最终遭受可怕的惩罚,陪上自己的生命,还连累了年幼的孩子,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“沉痛的代价”。

中国从来就有“善恶必报、天理昭昭”的说法,共产党欺骗人民说这是迷信,象李亚飞这种不幸的人就自己以身试法了。人,应该有人的起码良知,应该有人的善良本性。善劝还在参与迫害的人立即停止作恶,弥补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,为自己留下一个未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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